☆业务简述
个人商用车贷款是指我行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借款人用于购买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的贷款。贷款购买的个人商用车限于一手车。
☆适用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至60(含)周岁之间。借款人为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的,须在深圳境内连续居住一年(含)以上并有固定职业,且在深圳合法拥有(或共有)房产,并提供一名当地联系人。
☆开办条件
借款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申明)及贷款行所在城市的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
(二)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收入还贷比不超过50%,即借款人每月的还款额(借款人名下全部贷款)最高不超过其月均收入的50%;
(三)具有所购车辆的购车合同、车辆保险合同(放款前提供)以及借款人经营运输资格证明材料。
(四)除城市出租车外,购买其他客运及货运汽车的借款人,须有符合条件的挂靠运输公司,并提供经运输公司全体股东或董事会签名盖章的承诺书。
(五)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个人商用车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汽车价格的70%,其中货运车及工程机械贷款不得超过所购车辆价格的60%。
☆贷款利率
个人商用车贷款最低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期限利率。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货运车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还款方式
个人商用车贷款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周(双周、三周)还本付息还款法及“随心还”还款法。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还可采用本利不同期还款法(按月付息,按季、半年)的还款方式。
☆责任声明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工行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