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我国重型商用车全面实施国四排放标准以来,网上突然多见直指国四排放标准实施的评论文章,奇怪的是此类文章多为指责批评类,且对象清晰,如7月1日的“国四排放大戏再出意外”,7月2日的“为柴油车国四排放再次推迟鼓掌”,7月9日又见“缺少领导 国四排放升级丧失控制力”、“一拖再拖 国四排放缺少精密计划”、“缺乏协作 国四排放升级工程一团混乱”以及“国四排放恐成”烂尾楼“等等。文章笔锋犀利,评价极具杀伤力。可笔者就是读不懂,不知文章的作者目的何在?直指政府管理部门用意何在?
看了这些”大作“后笔者在想一个问题。2011年12月29日,国务院负责环境保护的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部,发出2011年 第92号环境保护部公告(时至今日该公告在环境保护部网站上仍可查阅)。笔者将该公告第三条摘录如下:”(三)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的要求。“难道这不是政府主管部门的声音吗?政府公告,白纸黑字,已经明确国四排放标准实施日期、内容和要求。按笔者今天搁笔时间计算,公告发布已经565天,现在批评环保部迟迟没有发布国四排放标准的声音,不太合适也不符合事实吧。作为传媒机构,还有那些乐传、乐评和希望推迟实施国四排放标准者,您没看,您又不看,您没查,您又不查,断然批之实为不妥。
在环保部92号公告发布后,为了在行业内推动贯彻实施国四排放标准,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会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联合于2012年3月28日在京召开了”贯彻落实国四排放标准技术交流会“。会议从整机、燃油、滤清、增压、后处理装置和尿素溶液六个方面组织了25个报告,系统地交流了贯彻实施国四排放标准的准备情况和技术方案,提供全行业共享其经验和教训,推动贯彻实施国四排放标准的各项准备工作。
2012年10月29日,环保部针对一些地区频繁发生细颗粒物(PM2.5)污染问题,正式发出《关于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大气PM2.5治理进程的指导意见》,明确机动车排放细颗粒物(PM2.5)污染治理的任务和目标。
进入2013年,全国雾霾天气大面积频繁发生,再次引起社会公众和国际社会对我国控制和改善大气质量的高度关注。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在政策措施部分明确提出”完善并严格执行机动车及发动机环保型式核准制度、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任务要求。
为贯彻落实《意见》,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于5月21日至22日在辽宁省辽阳市召开”推动贯彻实施国四排放标准工作会议“。原机械工业部部长何光远、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主任汤大钢、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邢敏在会上分别作了重要的发言,呼吁全行业从推动技术进步,实现产业转型升级,落实节能减排国策,认真贯彻实施国四排放标准的角度,践行产业责任和社会责任。
6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的十条措施,特别强调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彰显中央政府遏制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
在中央政府一系列治理大气污染举措出台后,在7月1日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官方网站-机动车环保网全部下撤国三车辆公告后,在行业平稳过渡实施国四排放标准后,7月2日,一篇名为”为柴油车国四排放再次推迟鼓掌“的文章”横空出世“,并在网上广为流传。笔者想与”推迟鼓掌者“就文中几个”激烈“的话题交换意见。
文章提到,北京、上海、广州等一些地方政府宣布7月1日按期实施国四,还有一些二三线城市也”不甘决心和忠心之落后“,”宣布效法效忠“。文中更让笔者不解的是,将地方政府推动国四排放标准实施描述为”一时“国四”竟成了一个被放得无形大的效忠祭台和彰显政治标志与政绩标签的舞台了“。
”宣布效法效忠“、”效忠祭台“、”彰显政治标志与政绩标签“这些词一下把笔者带回了三十七年前那场不堪回首的运动中,”文革“给每一个经历者都留下了不同程度的创伤,给我国经济建设带来的后果不言而喻,该文作者用”文革“中的特色用语,评价当今地方政府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的行动和举措不妥吧?笔者在此想借您的”效忠“一词评价我们的父母官,他们为了我们的今天、明天以及子孙后代的未来,在环境保护方面积极响应中央政府的号召,积极出台措施落实任务要求,”效忠“一下又有何妨,是好事,您何必如此大动肝火。如果我们从中央到地方的父母官都能这样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