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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15日发布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3日至3月14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批准公司、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与福特奥托桑公司之间的《J19重卡项目工程服务协议》,并授权执行副总裁熊春英代表公司,江铃重汽总经理廖赞平代表江铃重汽签署该协议。根据上述合同,公司就J19项目中福特奥托桑公司提供的支持向其支付2440万欧元的工程服务费。其中,J19是本公司新开发的一款重型卡车产品。
由于福特汽车公司持有本公司32%的股权,为江铃汽车的第二大股东,福特奥托桑是福特和土耳其Ko控股公司控股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江铃重汽引进全球先进的重卡技术和工艺,并将其应用于江铃重汽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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