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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吵了!有多少人今天准备好罚款了?我知道今天所有货运行业的人都在关注同一个话题,GB1589和治超新规。大家有无数问号在心头。比如运费要不要涨?涨了会不会丢客户?17米5的车真的不准上路了吗,规定只字未提,是单独处理吗?集装箱车辆怎么办?治超罚款会不会成为某些“衙门“的创收项目?各地执法部门都在出台细则部署工作,如果执法力度不一样怎么办?等等。
这些问题很难一下子找到标准答案,正如一位行家所说,这次GB1589,规范的不是现在,而是未来的货运行业。未来是很难预测的,不过这些谜题并非没有参考答案。
先看一段领导讲话:
一是切实加强路面联合执法,坚决遏止路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二是切实加强货运装载源头监管,坚决杜绝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上路行驶;
三是切实加强货运市场准入审核把关,坚决杜绝非法生产改装车辆进入运输市场;
四是切实加强高速公路入口动态称重管理,坚决杜绝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通行高速公路;
五是切实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和人员监管,严格落实违法运输各项处罚规定;
六是切实加强治超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规范治超执法行为。
注意看标红的部分,是不是很符合这种治超的特点,第三条强调从源头入手,直接控制车辆生产和改装环节。第四条则有刮骨疗毒的气魄,宁可少收点钱 ,也要把超限超载车辆“拒之路外”。要知道,中国大部分高速公路都是亏损的。
好了,这段话是谁讲的?你以为是某个领导针对这次GB1589部署工作吗?这段话其实是时任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在2011年讲的!他为什么讲这段话呢,为了推广当时山西省的治超经验。当时的山西经验获得中央高度肯定,于是,当时的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召开全国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推广山西经验。当时新华社等中央级媒体都对此进行了持续报道,有的标题就叫做,《山西治超经验可供全国借鉴》。
当时的山西省省长是,李小鹏,2016年9月刚刚走马上任担任新一届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交通运输部部长
请注意,当年是六部委联合推广山西经验,而这一次治超,是“根据《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有关要求部署,特制定本方案。”一共涉及5个部委(局),和5年前比,只是少了安监总局,因为山西是煤炭大省,安全事故防范是重中之重,安监总局自然要在,这次全国治超,涉及各种货物和运输类型,就没有安监总局了。
经过以上对比,可以大致得出一个推论:这次全国治超,可以理解为山西经验的扩大版,这和李小鹏先生走马上任有着很强的因果关系。新官上任三把火。同时各位也要明白,这次治超,绝不是闹着玩的。
同时对比山西的经验,我们关心的一些问题,可以获得一个模糊的答案了。
1 运费是否会涨
在有关山西经验的报道中,有这样一段话:
四年来,山西省2万多名治超人员共检测货运车辆18亿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7.7万次,处罚违法企业210个,公路“三乱”举报下降38%,其中涉及治超的下降了66%。煤炭等九大类货物平均运输价格提高33%,“不超不赚钱”的局面得到彻底扭转。以前,由于超载,一辆运煤车一个月要换三四条轮胎,治超后三四个月换一条轮胎。山西一些废旧轮胎回收厂家回收的废旧轮胎数量每年下降20%以上。
注意,这里提到平均运输价格上涨33%,这个数字很熟悉吧,因为,目前网上对于GB1589带来的运费调整空间,普遍心理预估的结果也是30%。
有分析人士给出了具体的推算过程,大家可以自己看看是否合理。
分析认为运费必定大幅上调,原来总重(55T)-车皮(16.5T)=实际载重(38.5T), 以100元/吨为例,运费为3850元/车,现在运费总金额不变,实际载重为: 【总重(49T)-车皮(16.5)】*4/4.5=实际载重(28.8T),运费单价为3850元÷28.8T=133.6元。运费单价上调33.6%左右。再加相应增加的税金,运价起码涨35%。
至少从当年的山西经验看,上涨30%是合理的。笔者还查到当年煤炭等九大货物平均运价的变化,由0.93元提高到1.24元。当然,这是5年以前了。
顺便说一句,“山西一些废旧轮胎回收厂家回收的废旧轮胎数量每年下降20%以上。”这一句读来很有喜感,如果治超果真收到这样效果,有些朋友真要考虑改行了。
2 执法标准是否统一,严格
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当初李小鹏在山西治超的时候,有句话叫“治超先治吏”。实行责任倒查重典治“人” 治超须先“治懒、治贪”。
山西省明确规定,发现超载车后必须追查车辆途经哪些站点,查明是哪个装货点装的货,是否非法改装,涉及交通、交警、工商、运管、经信委等21个部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到哪个环节。
此外,当时的山西确实出现了有因为治超不力丢官帽的例子。典型是朔州市山阴县。因为群众举报,山西省治超办经过多次暗查,发现很多当地执法者对治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根源在于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普遍。2008年,中共朔州市委免去了山阴县原县长的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并提名免去其县长职务。山阴县人大常委会接受了其辞去山阴县县长职务的请求。山阴县原县长成为全国首名因治超不力而“丢官”的县长,同时还有23人被问责。
时任山西省省长的李小鹏在朔州调研
在本次的治超执法中,两部门联合执法时,由公安部门负责唱“黑脸”,罚款。而交通运输部门主要是做裁判。这相当于把法律上的定罪量刑分解为两个动作,一个负责定罪,一个负责量刑,这样的制度设计,初衷应该就是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有关部门特意强调,:有关部门特意强调,公路执法者严禁将罚没收入同部门经费保障挂钩。
“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健全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禁将罚没收入同部门经费保障挂钩。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当然您肯定会问,这样一来,执法者动力何在?现代的法学和政治学早就默认一个庞大的官僚体系中部门利益的合理存在。别急,山西经验曾经给出了很好的示范。据媒体报道:
省政府将治超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奖惩结合推动治超工作健康发展。每年对治超成绩突出的市、县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前四年,奖励总金额达到8.4亿元,加上今年准备奖励的2.3亿元,五年来总计达到10亿多元。提出“让守法者得实惠,让违法者受损失”的原则,运用经济手段调节货主和司机的运输行为。对合法运输的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10%,相当于省里每年拿出3.5亿元进行奖励。
在重奖的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最高额收取20倍的通行费。对治超出现严重反弹的1个市、5个县进行交通项目限批。对210家企业给予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其中对大同南郊一国有煤炭企业和太原古交一民营煤炭企业一次性罚款630万元和626万元。奖惩激励机制的建立,极大地调动了市、县政府抓治超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了治超工作的开展。
3 治超对经济运行的影响
客观的说,目前在治超问题上,货运行业从业者与政策制定者之间,是存在信息不对称以及角度偏差的。中国货运行业很多从业者是个体司机,大家是从谋生计的角度考虑,而政策制定者是从经济调控的角度考虑问题。这里面是一定存在一些盲点和死角的,需要上下双方更多的沟通,反馈。
当年的山西经验发生时,微信还没有这么普及,所以也没有太多个人的记忆与经验。这里所能复盘的,只是执政者的一些思考和收获。
比如由于治超,上高速公路的车辆总量减少了,一方面看,高速公路的收入减少了,但是另一方面:
资料显示,与治超前三年相比,山西省交通事故起数减少4590起,死亡人数减少1240人,受伤人数减少4207人。路桥设施得到有效保护,2010年与2007年相比,该省公路养护投资节约了10.2亿元,下降55.5%;危桥数量由827座减少到73座,并且三年来没有因超限超载新增一座危桥。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平均行车速度从治超前的30公里/小时,提高到现在的60公里/小时以上,长时间大面积堵车现象基本消除。2008年以后,公路“三乱”举报比治超前下降38%,其中涉及治超的举报下降66%。
至少算下经济账,山西省的养护投资节约了10个亿。而从时效上看,高速公路的平均车速提高了一倍,这对于成规模的物流企业,倒是一件好事。
总而言之,治超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这方面,过去的山西经验给了有关部门信心以及方法。但是全国治超是一盘大棋,省际运输也远比省内运输面临更复杂的情况。这次治超仍需要循序渐进,并且保持信息的公开、透明,以及上下的充分沟通。
最后一句话,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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