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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下午,广州市市长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审定《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广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审议《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实施细则。
自2010年以来,广州连续6年作为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建设、产业培育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广州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达4万辆,位居全国城市前列,车辆累计行驶里程约6亿公里,累计充电超1亿度,已形成新能源汽车应用的良好氛围,新能源汽车产业全面兴起,车型覆盖广,形成了完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为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方案》提出了广州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方向。在产业发展方面,立足于新能源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方向,广州新能源汽车整车研发、设计、制造及产业整合发展能力增强,整车产品种类齐全,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
同时,动力电池(包括原材料、电芯、成组和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电控、汽车电子和充电配套设备等关键零部件产业化步伐加快,智能网联技术与新能源汽车融合发展取得重大进展,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动力电池回收、汽车后市场等配套服务能力增强。为此,《方案》提出,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整车年生产能力达到30万辆以上,基本建成面向国际的“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集聚区。
在推广应用方面,广州将积极探索并有步骤地推动车辆应用及充电的共享经济发展,全面推进公交电动化,各相关领域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与推广应用的互动发展,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管和安全应急管理。《方案》提出,力争到2018年全面实现公交电动化,到2020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累计达20万辆左右。
在充电基础设施方面,《方案》提出,到2018年底,全市初步构建起以专项规划为指引、各项配套政策完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控管理到位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基本实现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使用便利的充电服务,力争各类充电桩(机)保有量达7万个,基本满足全市新能源汽车需求。到2020年,全市各类充电桩(机)保有量达10万个。
为积极营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氛围,广州将继续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加大力度,继续实施综合财政补贴政策,对各类符合要求的充电基础设施给予财政补贴。根据《方案》,对于在广州推广应用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除继续给予车辆购置地方财政补贴,且补贴额度不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以外,财政资金还可用于支持车辆使用、道路通行、充电服务等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将加强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率先推广应用,鼓励出租、环卫、物流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根据《方案》,每年全市更新或新增的出租车中,纯电动出租车比例不低于7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余30%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5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3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
此外,广州还将大力推进党政机关、公共机构使用新能源汽车。在满足工作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党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优先选择租赁新能源汽车出行。
为鼓励个人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方案》提出,通过降低产品价格、提升续航里程、降低运维费用、完善充电网络,鼓励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指标化管理,推动私人领域应用新能源汽车有序发展。根据《方案》,2017—2018年全市约新增新能源私人用车(乘用车)5万辆,到2020年全市私人领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2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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