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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监管新规 顺丰申通韵达再无“秘密”可言

商用车之家讯:10月20日,深圳交易所官网发布了一个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从事快递服务业务》,对上市公司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提出明确要求,目前涉及到的主要是在深交所上市的三家快递:顺丰(002352)、申通(002468)和韵达(00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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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我们提出了“快递强监管时代已经到来”这个判断,引发了很多讨论。虽然吐槽者众,但在趋势面前,任何挣扎或对抗只会加速死亡,每个想要继续在这个行当里营生的人必须得学会适应和顺从。今天,我们再聊一个类似的话题:上市快递公司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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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0日,深圳交易所官网发布了一个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从事快递服务业务》(以下简称指引),对上市公司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提出明确要求。


  指引是深交所发布的,所以目前涉及到的主要是在深交所上市的三家快递:顺丰(002352)、申通(002468)和韵达(002120)。


  老鬼仔细看了指引的内容,如果上述三家公司按照这个规定来披露公司信息,中通、圆通和百世等竞争对手们肯定心里偷着乐。为啥?因为指引的很多条款都和加盟商(网点)密切相关,并对需要披露的信息做出明确且详尽的要求。换句话说,顺丰申通和韵达以后基本上没有什么“商业秘密”可言了。


       都有哪些“秘密”要披露?


  简单来讲,就是对上市快递企业的财务数据、业务信息、加盟商信息以及风险提示等做出了进一步要求。都说快递行业水深浪高,但监管者们真不是吃素的,学习能力和认知反应真的很快,也很专业,单就这个文件来讲,要求披露的信息直指快递公司,尤其是加盟制快递公司的“要害”。


  第一类:财务数据


  这一类规定和要求最多,其中最详细的是第六条的规定最为详细,主要涉及到如下内容——

 

       1.区分服务产品类型(如国内时效产品、仓储配送业务、重货运输业务、国际快递业务等)、收入类型(如面单收入、中转收入、物料收入等)等分类披露公司快递服务业务收入及其变动情况;


       2.区分经营模式(如加盟和直营等)分类披露年度快递发件量及其变动情况,区分收入类型披露单票业务收入及其变动情况,并分析上述快递服务业务收入、快递发件量和单票业务收入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3.披露快递服务业务的电子面单和纸质面单使用比例、各收入类型的定价机制及公司主要客户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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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三点主要是营收和财务数据,按照这个区分和分类,上市快递公司的“账本”基本上相当于公开和透明的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业务量和收入这类基础数据,新规还提到了“电子面单和纸质面单使用比例”“各收入类型的定价机制及公司主要客户情况”这两个更为细致的要求。


  指引为什么特别提到这两个“细节”?这里边的学问可真不小。不要小看快递公司的“运单”,它除了是连接消费者(商家)和快递的凭证,更是快递公司总部与加盟商、网点等进行财务结算的主要载体。快递圈里的老江湖通过电子运单的占比基本上就能判断出快递公司的信息化应用水平,进而推测出其财务结算、仓配业务、物料成本等一系列潜藏的信息。


  “各收入类型的定价机制”也被纳入披露信息有些意外,老鬼在想是不是跟这段时间快递公司调价引发的争议和讨论有关。毕竟,以通达系为代表的加盟制快递公司的收费价格到底是怎么形成的,目前还没一个明确的或者说权威的解释。


  第二类:加盟商信息


  这是该指引文件最大的创新和亮点,涉及到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应当披露快递服务网络节点的数量及区域分布情况,例如加盟商、网点及门店、转运中心、航空部等,并披露相关快递服务网络节点的加盟、直营或外包的比例;


  2.公司应当披露加盟商的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加盟商准入标准及流程、培训制度、日常管理、考核与淘汰的相关变化情况;


  3.公司应当披露占公司销售金额前十名加盟商的名称、所属城市、发件量、快递服务业务量、员工数量等,并披露前十名加盟商的变化情况及主要原因;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加盟商的流失情况,并说明相关原因及风险应急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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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行业研究和分析人看到这个应该拍手叫好。之前,无论是在美国上市的中通和百世,还是在上交所上市的圆通,因为是总部上市,因此在通达系和百世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中,对加盟商的具体信息可以说能不披露就不披露,有效信息少得可怜,更不用说关键信息了。


  深交所开了一个好头。


  按照指引的新规,不但要披露具体数量,还要披露加盟、直营或外包的比例。尤其是对“十大加盟商”信息披露的要求,除了要求有详细的业务开展情况,如果他们的经营出现异常或者流失,也要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三类:业务信息


  相较之前的规定,指引提出更加细化的要求——


       1.公司应当披露主要运输网络的建设情况(包括陆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以及陆运运输、航空运输等运输方式的快递业务完成量及其占当年总业务完成量的比重;


  2.公司应当披露全快递服务网络管理的快递员总数,鼓励公司区分管理层级(如公司、加盟商和外包)披露全快递服务网络管理的快递员总数及比例;


  3.公司应当披露关于公司快递服务质量的相关指标(如延误率、遗失率、申诉率等)和客户申诉的处理机制;


  4.公司应当披露国际包裹业务、同城包裹业务、零担运输业务、冷链运输业务、供应链服务业务等新业务领域的发展情况及有关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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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规定细化到什么程度?举个例子,在“航空运输”能力建设这块,除了所使用的飞机型号、数量、平均机龄这些“细枝末节”,还要披露“报告期内飞机的保养政策及成本、报告期内飞机的折旧成本”等等。


  第四类:风险提示


  指引对上市快递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做出了信息披露要求,包括如燃油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安全运营的风险、人力成本上涨的风险和信息系统的风险等。


  不但要做风险提示还要分析原因并给出具体的应对举措。


  按照惯例,在深交所上市的申通、韵达和顺丰三家企业分别计划于本月26日、27日和31日发布第三季度财报。有分析认为,第三季度财报或将按照新的披露指引进行发布。


  如果按此来披露第三季度财报,除了最基本的业务量、业务收入、网络建设、基础设施投入等财务数据和企业介绍外,你最关心哪些信息?关注点有五个:


       1.申通和韵达“十大加盟商”都是谁(主要是为了看看和江湖上传言的“十大诸侯”是否有出入)


  2.加盟制快递的“定价机制”会如何界定和说明(期待有一个官方的准确表述)


  3.韵达快运的开展情况(起网半个月,有没有起色)


  4.顺丰国际和同城业务(重点看同城)


  5.报告期内申通和韵达的加盟商流失情况(这个信息很重要)


  你最关注哪一个?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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