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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将优采新能源公车

商用车之家讯:南昌市将扩大节能环保产品及再生产品消费,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到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中节能环保产品比例达到80%以上。
   “至2015年底,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5%。”近日,记者从江西省南昌市相关部门获悉,南昌市将扩大节能环保产品及再生产品消费,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到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中节能环保产品比例达到80%以上。
 
  据介绍,为强化城区大气污染治理,至2015年底,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南昌市将继续推进“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加快建设新能源充电站,2015年底建成25座天然气加气站。
 
  同时,南昌市还提出普通公务用车优先采购经济型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择优选用纯电动汽车,至2015年底,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5%。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照明、高效电机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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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南昌 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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