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有媒体做过一次体验式采访,记者随机跟一辆物流大货车从成都到北京,结果发现,车主辛辛苦苦跑了37小时,不仅没有赚钱反而赔了钱。据记者给车主算账,这趟活拉了25吨家具(车辆荷载30吨,因此未超载),收运费10200元。行程当中花去油费6100元,交过路费4972元,被罚款500元,不包含司机吃喝住宿等费用,硬成本支出就11572元,净亏1372元。其中过路费已经占到总成本的将近一半。
类似的体验不仅仅记者做过,有位全国人大代表在今年两会上也反映了相同的情况:由于过路费过高,从大同拉一车货到天津,不超载、无违规的前提下,净亏3200元。
这些数据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高昂的过路费和日益升高的油价的双重压力下,司机要想生存,就只剩下超载一条路(在大家已经抱怨物流成本高企的情况下,提高运费显然不具现实性),司机超载已经不是为了多赚钱,而是为了不赔钱。这也是这么多年来,在全国因超载发生了那么多恶性交通事故的前提下,在公路部门、交管部门不遗余力的严厉打击下,在明知超载会损害自家车辆的情况下,超载还是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根本原因。
显然,只有从根本上解决“不超载就赔钱”的怪圈,超载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罚款方式只能取得短期的效果。这些并不复杂的道理,难道有关部门就真的不清楚吗?笔者认为,思想根源可能出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是“懒人作风”。要知道,在源头上解决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远比对具体行为罚款复杂得多。比如对超载罚款,收钱开票(有的甚至连开票都免了)可谓举手之劳,而要通过协调高速公路收费问题、油价问题、运费等问题,从根本上解决超载难题,就要涉及多个部门,触及多方利益,工作的复杂程度绝非“罚款”可比。因此,在一些人眼里,有简单的做法干吗还要劳神费力地选择复杂的呢?虽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但也不能说我不作为。于是罚款就成为主管部门最惯用的管理手段。
再往深里剖析就是短期行为。越是复杂的顽疾,根除起来就越耗时间,很难短期见效。如果一些部门的负责人只抱着“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想法,热衷于短平快的,能迅速突显政绩的工程,那么,要为官数任才能造福一方的长远大计,就不会有人愿意做了。结果越是复杂、越是尖锐的矛盾,就越容易被搁置或被掩盖。
最后,不排除在管理过程中,有个别人动机不纯,把罚款当成生财之道。对他们来说,治理超载不仅费劲,没有超载反而少了寻租的机会。因此,他们乐得维持现状。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思维可能绝不仅仅存在于公路管理领域,这更是值得警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