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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进京证或将取消 外埠车进京面临抽测

商用车之家讯:4月8日,北京市交通委、环保局、公安交管局联合召开了《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新闻发布会,要求加大黄标车和外埠车辆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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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北京这样的特大型城市而言,机动车排放污染问题突出,尤其是一些进京的外埠车辆超标排放,给北京的空气质量带来更大影响。4月8日,北京市交通委、环保局、公安交管局联合召开了《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新闻发布会,要求加大黄标车和外埠车辆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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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记者了解,对于外埠进京车辆,《通告》明确要求,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车辆,须办理进京通行证,需提交环保部门确定的凭证。《通告》于2014年4月11日正式实施,以前的长期进京证将取消。
 
    外埠车辆将面临抽测
 
    数据显示,2013年北京PM2.5全年平均浓度达到89.5微克立方米,与年均35微克立方米的国家标准相比,超标1.5倍。同时,据监测,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占北京PM2.5全部来源的比重超过20%,是北京大气污染的重要贡献者之一。加强北京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监管,一直以来被认为是缓解北京大气污染的有效途径,与此前提高油品标准相比,《通告》中对于载货汽车、黄标车的运行区域、运行时间等做了进一步的限制。
 
    《通告》规定,北京市载货汽车,由原来的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进入四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调整为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进入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行驶,调整为每天6时至23时,与五环路内道路限行时间保持一致。
 
    同时,《通告》规定,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需要办理进京通行证的范围由原来的五环路(含)以内道路扩大至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外省、区、市黄标车的禁行范围在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的基础上,增加了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
 
    对此,北京市交通委表示,外省、区、市核发号牌载客车高峰时段禁止进入五环(含)内道路以行驶的实施,有利于缓解拥堵,提高车辆行驶速度,减少外埠车辆在北京市道路行驶产生的污染物排放。
 
    此外,《通告》要求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车辆,须办理进京通行证,需提交环保部门确定的凭证。
 
    据了解,环保部门主要检测内容包括:依据行驶证根据机动车注册时间或环保目录(国家公告)查询并判定车辆符合的排放标准,黄标车不能办理进京通行证;检查机动车所在地发放的环保标志是否为绿色标志;检测人员对进京车辆进行抽测。汽油车可采取遥测检测或双怠速检测等方法进行排放检测;柴油车(含低速货车)可采取遥测检测、目测检测或自由加速检测等方法进行排放检测。

    部分车辆存在假标现象
 
    北京作为特大型城市,每天大量的生活、生产物资需求均来自外地,有效缓解外埠车辆进京所带来的空气质量问题,只能从排放标准上发力。去年9月发布的《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要求,自2014年起,凡进入六环路内(不含)的外埠车辆必须办理进京证,办理长期进京证车辆必须达到第三阶段及以上排放标准。
 
    实际上,外埠进京车辆的排放超标问题依旧严重。北京市交通委指出,据测算,一辆国III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氮氧化物排放量相当于100多辆国IV标准的小客车排放水平。此外,相当部分国III车辆存在假标或超标排放现象,如监管不到位,排放污染情况将更加严重。
 
    2008年6月,环保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限值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二条是: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有关企业申请,经有关部门决定,从2008年7月1日起,所有在上海、南京、杭州、深圳市等城市以及机动车污染严重的城市销售和注册登记的N类轻型柴油车必须符合国III标准要求,其余地区N类轻型柴油车的销售和注册登记可过渡一年。
 
    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研究员韩应健表示,实际上,从2008年起,国III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造假问题就已经出现,至今6年时间,部分汽车厂商违规生产了大量的假国III标准柴油车。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对假国III标准问题)监管一直缺位。”
 
    外埠进京车辆中大卡车、大货车居多,超标排放比较常见,韩应健说,不加强限制的话,北京的空气污染将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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