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26日发布《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2014年底前,在全国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通知提到,要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据通知,到2015年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油和柴油;全国淘汰2005年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强化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
通知还表示,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强化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开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实施高速公路不停车自动交费系统全国联网工程。继续推行甩挂运输,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行动。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活动。
有分析人士指出,整治淘汰黄标车是大势所趋,是治理尾气排放污染大气的一项必由之举。由于黄标车的出厂技术性能低、污染排放高,再加上使用年限长、维修保养差、超载运行严重、排放超标现象频繁,尤其是黄标柴油车冒黑烟现象严重,污染危害极大。黄标车排放污染控制是机动车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黄标车淘汰成为继续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关键问题之一。
早在2014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曾表示,“淘汰黄标车要加大力度,或者在数量上整体增加,或者在重点城市显著推进,动作一定要快”。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中国第I阶段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中国第III阶段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此类车型在机动车年度检测中,由环保部门发放机动车黄色环保标志,简称“黄标车”。
版权声明:此文源自其它媒体,如需转载请尊重版权并保留出处。内容若存有质量疑问请立即与本网联系,商用车之家将尽快处理并予以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