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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首次明确地将零部件生产者纳入产品召回 管理办法中,成为了召回的主体之一。分析指出,随着汽车召回责任主体的逐步明晰化,零部件企业将从之前的幕后走向前台,促使零部件企业实施更为严格的质量 把控体系,有利推动我国汽车质量的发展。
约30%召回源于零部件
日前,日本高田公司由于生产存在安全隐患的气囊案正越演越烈,全球已经有10家主流车企被卷入,累计召回汽车已经达到了1700多万辆。然 而,据最新消息,该公司承认又发现了新的气囊缺陷,覆盖了2008年至2014年生产的产品。这也意味着,将有更多整车生产商将陷入召回风波。
受此影响,日产在国内也已经启动了召回程序,召回超过1.1万辆的日产以及英菲尼迪相关车型。分析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零部件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整车企业召回的案件。
“国内召回,由于实施主体是主机厂,消费者都会将账算在我们主机厂身上,这样对我们是不公平的。毕竟召回中分为产品的设计原因,零部件产品的质量问题,或者零部件生产过程中出现了问题等等。要具体看待召回的原因。”一名日系品牌的车企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召回报告统计,从今年6月份至11月6日,各家车企在国内总共发布了59起召回事件,总共召回汽车近170万辆。 在这其中,总共有17起召回是由于供应商制造原因,导致车辆的召回,涉及召回车辆数量为60.72万辆。从占比来看,由于零部件供应商引发召回的次数比为 28.81%,召回数量比例为36.07%。
从今年上半年来看,因供应商原因召回案例中,数量相对较多的包括上海通用因安全气囊存隐患召回19.41万辆别克英朗GT、宝马因燃油泵存隐患召回超过13万辆汽车、上汽乘用车由于油泵系统存隐患召回5.84万辆汽车等等。
零部件企业将成召回主体
目前,我国汽车召回制度已经实施了10年,不过仅要求整车生产企业实施召回,零部件召回一直处于空白。分析指出,由于我国相关法规原因,汽车 零部件出现安全隐患,召回公告由整车生产企业发出,并最终实施召回。这也就出现了由于零部件生产企业导致的责任,转嫁到整车生产企业中。
不过,这种状况将有所改变。日前,质检总局发布的《办法》,便首次明确地将零部件生产者纳入产品召回管理办法中。
其中,《办法》明确指出质检总局和受委托的省级质检部门开展缺陷调查,可以进入生产者、经营者、零部件生产者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并且,《办法》指出零部件生产者违反本办法规定不配合缺陷调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这也意味着,一旦《办法》实施,汽车零部件企业将正式成为召回的主体,零部件企业一旦由于自身生产原因导致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其将从召回事件的背后走向前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