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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万第三次,成交!”5日10时许,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现场,随着拍卖师一槌落下,广东省直公车拍卖第一笔竞拍成交。
作为我省公车改革取消处置工作迈出的关键一步,省直公车改革取消车辆首场拍卖会从5日9时45分持续到13时,在3个多小时的竞价中,成交101辆,仅1辆流拍,起拍总价391.7万元,总成交价651.2万元,溢价259.5万元,溢价金额比例达到了66.24%。
据本次拍卖的指导单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透露,广东省直参改单位封存的公车共约3000余辆,经鉴定评估后将陆续通过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置,第二场公车拍卖拟于9月中旬举行,将首次采用网络拍卖的形式。
竞价情况 信赖公车品质溢价率高
报价此起彼伏,现场不时响起阵阵掌声,拍卖师甚至一度善意提醒在场各位理性竞拍,考虑承受能力。参与者对公车竞拍的踊跃可见一斑,而整场拍卖会成交金额溢价比例高达66.24%。多次出现成交价为起拍价5倍甚至7倍的情形。
“第一场拍卖会溢价较高在我们意料之中,因为受关注度非常高。这也说明了,与市场车辆相比,公务车品质受到市民信任。”广物旧机动车评估公司总经理吴振飞表示,本批标的车辆起拍价是按市场评估而出,加上本轮参加竞拍者大部分为普通市民,促使了最终成交溢价较高。
“这场拍卖一共有494人在此前的车辆展示期间缴纳了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手续。”广州机动车拍卖中心常务副总经理刘震介绍,其中405人缴纳2万元保证金,只能竞拍1辆,以个人或家庭为主;89人缴纳5万元,不限竞拍数量,以企业或团体为主。
据拍卖机构介绍,从8月27日到9月2日公开展示的共有103辆公车,除了第94号车辆因发动机号码与档案不一致暂不拍卖外,5日当天实际有102辆公车拍卖,最终成交101辆,溢价259.5万元。本场所拍公车起拍价在2000元到20万元不等,包括奥迪、丰田普拉多、帕萨特、凯美瑞、雅阁、别克GL8、华晨金杯等多品牌和多车型,其中10年之内车龄的最多,有54辆。从车型上来看,90%的拍卖车为轿车,剩下一部分为MPV、SUV以及商用车。
在本场拍卖中,低起拍价车型溢价比例较高,尤其是拍卖价在3万元以下的车型。其中,起拍价全场最低2000元的雅阁,经过多轮的竞价,最终成交价为1.5万元,溢价超过7倍;起拍价为1.5万元的上海汇众,最终成交价达到了8万,溢价5.3倍。
而在起拍价较高的车型中,最终成交金额也超过不少人预期。其中,本场标王斯柯达中巴车,最终成交价位33万元,与20万的起拍价相比,溢价13万元;起拍价为5万元的一辆2008年的丰田凯美瑞,也吸引了不少市民争夺,最终成交价为9万元,溢价达到了4万元。
现场也有低价成交的幸运儿。起拍价为1万元的别克旅行车只有1人竞拍,最终以1万元的起拍价成交,让人大呼意外。
创新特色 全国首创公车拍卖全程网络化公示
“首场拍卖会虽然采用了现场拍卖,但大家可以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栏目公车拍卖电子化平台’,实时、快捷地了解公车拍卖的相关信息,可以实现足不出户,可知车改拍卖事”。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陈以良介绍。
在首宗拍卖成交不久,记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广东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拍卖”专栏,选择奥迪A6L,该车基本信息、拍卖现场每轮的叫价价位,一目了然。
据悉,本次广东省直公车拍卖充分应用了“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信息化的手段,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开发建设的“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栏目”和“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全方位公示,包括前期的车辆鉴定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的招标中标公告、拍卖车辆清单、详细车况信息、拍卖流程信息以及最终的拍卖结果全部上网,全程利用电子网络化手段进行公车拍卖。
“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上开辟公共资源交易栏目进行公车拍卖,这在公车处置中属于全国首创,它使得拍卖过程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和拍卖更加便民、利民,交易成本也会大幅下降。”省公共资源中心负责人介绍。
据悉,目前各省直参改单位封存的公车共约3000多辆,经鉴定评估后将陆续用拍卖等方式处置。与首场采用现场竞拍的方式不同,剩余的公车拍卖将主要通过“互联网+拍卖”网拍的方式完成。
下场竞拍 拟于9月中旬举办,采用网络拍卖
陈以良表示,接下来的若干场拍卖会,可能采用网络拍卖、现场拍卖和网络拍卖相结合的方式,更加方便、快捷地服务群众。
其中,第二场省直公车拍卖会将在9月中旬举行,将首次采用网络拍卖的形式。
“网络竞拍的规则和流程十分清晰,便于操作。”拍卖机构方面透露,首先拍卖机构向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发放网上竞买资格;并根据竞买人所缴纳保证金的数量,向其开通竞买账号的权限。然后,竞买人通过登录“车唯网”等网络拍卖系统网上应价进行竞买。
具体的拍卖信息,公众可以留意“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栏目公车拍卖电子化平台”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以及“车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首次拍卖未成交的车辆,由拍卖机构统计清点报车改单位主管部门后,按照不低于评估价格90%的原则重新确定拍卖底价,进行再次拍卖;对再次拍卖未成交车辆,由车改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原委托的鉴定评估机构重新评估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