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1日,工信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客车业产生了极大的反响。笔者认为,这个文件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有多处值得商榷,比如,文件要求"车长大于11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车身应为全承载整体式框架结构",尽管全承载客车在侧翻时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但在正面碰撞时却未必有优势,强制要求全承载缺乏科学依据。又比如,文件要求"车长大于9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应至少设置两个乘客门",众所周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车辆变形,车门一般都打不开,乘客能否逃生与车门多少并无必然联系,两个车门"一刀切"难免有想当然之嫌。特别是对卧铺客车的相关规定,显得有点生硬和粗暴,文件要求"自2012年3月1日起,相关企业应暂停生产、销售卧铺客车产品,工信部暂停全部卧铺客车产品《公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办理卧铺客车注册登记",虽然仅用了"暂停"两个字,但有关管理部门想"干掉"卧铺客车的倾向已经非常明显。纵观中国客车的发展历程,卧铺客车作为功勋产品,对其理应有一个科学的态度而不是简单的一停了之,才能够充分展示新一代国家管理者的智慧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