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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卡市场相关政策解读及2012后市研判

商用车之家讯: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或多或少都会对行业产生影响,因此一些政策与国家对行业发展期望密切相关。2008年之后,针对汽车行业出台的以旧换新等政策极大的刺激了行业高速发展,并使中国重卡销量跃上100万的数量级。进入2011年,出现了投资、货币超量发放等带来的通货膨胀问题

一、2011年行业相关政策回顾

 

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或多或少都会对行业产生影响,因此一些政策与国家对行业发展期望密切相关。2008年之后,针对汽车行业出台的以旧换新等政策极大的刺激了行业高速发展,并使中国重卡销量跃上100万的数量级。进入2011年,出现了投资、货币超量发放等带来的通货膨胀问题,同时,在宏观调控政策压力下,卡车行业产能过剩问题突显,整个行业开始了必要的调整。以下是国家相继发布的一些政策。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03.14-国务院

 

3月14 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正式公布,由温家宝总理于2011年3月7日签发,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建立超限治理长效机制作为重中之重,从管理手段、管理环节、治理力度等多个环节对超限治理作了详细规定。大家最为关注的是第六十六条规定中,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车辆营运证。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推出在市场上引起了非常大的反响,各省均推出了相应的治超政策,很多媒体对这项政策进行了宣传报道,由于治理力度相比之前大了很多,治超产生了一定的效果。除了7月1日开始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8月1日还实行了《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作为补充,进一步完善对治超行为的监管。

 

该法规的出台对卡车行业的直接影响就是:

 

大量用户在3月份市场高峰期就开始观望,影响了用户对新车的需求。

 

商用车燃料消耗限值,工信部、交通部抢着管

 

根据交通部发布的《营运客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的规定,凡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燃油消耗量,应当满足道路运输车辆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不然不得用于营运。该项政策的推出出现了很多卡车上牌后无法办理营运证的情况。

 

交通部:不达标不能办营运证

 

工信部:不达标不能上公告

 

该项政策的出台,不但使卡车销售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同时也卡车生产企业也造成了一定的负担。

 

2011年相关法规的出台是在国家调整汽车行业发展模式,限制虚高产能的前提下出台的。加上宏观经济政策的收紧,投资力度的减弱,2011年重卡行业同比下滑13.4%。

 

二、2012年发布政策

 

1、国家相关政策

 

油价调整

 

2月7日, 柴油供应价格提高300元到7730元/吨;

 

3月19日,柴油供应价格提高600到8330元/吨;

 

5月9日,柴油供应价格降低310到8020元/吨;

 

6月8日,柴油供应价格降低510到7510元/吨;

 

解读:

 

经过四次价格调整,柴油供应价格从年初的7430上升到7510,涨幅1.1%。在面临国四排放,油品升级的要求下,国内油价不可能大幅回落,高油价是必然趋势。这对油耗占运营成本超过30%的重卡来说绝对不是利好,因此,整车节油必将成为行业发展中持续的命题。

 

降准、降息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12年2月24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届时,大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将调至20.50%,中小金融机构将调至17%,预计将一次性释放流动性超过4000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解读:

 

5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为50.4%,比上月下降2.9个百分点;5月中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5.2%,比上月下降0.9个百分点,显示中国经济活力减弱。

 

6月8日央行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以刺激经济活力上升。同时,各大机构纷纷预测年内仍将有多次降准、降息。

 

 

 

 

《关于减轻公路施工企业负担的若干意见》-2012.05.29-交通部

 

《意见》指出,原则上除投标、履约、预付款、质量、民工工资等5种法律明确规定可以收取的保证金外,其他的应全部予以取消。鼓励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收取保证金,降低保证金现金收取比例。今后所有新开工公路建设项目不得以各种名义变相增设保证金或随意更改收取形式、金额或返还周期。

 

《意见》还指出,施工合同中禁止设置将项目管理风险转嫁给施工企业的不合理条款,严禁随意压缩或延长工期,不得随意下调、折扣合同工程款。

 

《意见》强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大公路建设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投入和信贷支持,创新融资管理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多元化筹措公路建设资金。

 

解读:

 

为迎接“十八大”召开,《意见》不但给公路施工企业减负,同时也是为了激活公路施工工程。

 

该项政策更大的意义在于,政府从“防通胀”向“稳增长”的调控方向的转变。
 

 

政策原文网址:http://www.gov.cn/gzdt/2012-05/31/content_2149616.htm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2012.05.31-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部、铁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实施意见提出,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从事社会化物流服务。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快递、城市配送(含冷链)、医药物流、再生资源物流、汽车及家电物流、特种货物运输、大宗物资物流、集装箱、危化品物流、供应链管理、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等重点物流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和国铁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物流合作,提高铁路物流运输服务水平。

 

实施意见还提出,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基础设施领域。支持民间资本投资运输、仓储、配送、分拨、物流信息化以及物流园区等领域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商贸功能区领域,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水联运、公铁联运、公水联运等转运中心设施建设。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建设铁路干线、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煤运通道和地方铁路、铁路支线、专用铁路、企业专用线、铁路轮渡及其场站设施等项目。

 

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减轻民营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对民营物流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民营物流企业融资环境,促进民营物流企业车辆便利通行。

 

解读:

 

中国民间资本总额在60万亿左右,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2011年人民币个人存款总额就将近35万亿。这部分资金的活跃度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至关重要,《实施意见》的发布,对民间资本顺利进入物流相关行业以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排除了政策干扰。

 

政策原文网地址:   http://www.sdpc.gov.cn/zcfb/zcfbtz/2012tz/t20120608_484998.htm

 

2、行业政策

 

《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2011.12.31-工信部、公安部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大于 12吨的货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其中危险货物运输车应装备限速装置,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车长大于8米的挂车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尾部标志板,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所有货车均应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总质量参数,半挂牵引车喷涂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参数,栏板货车和自卸货车还应喷涂栏板高度参数,罐式汽车和挂车还应在罐体上喷涂罐体容积及允许装运物品的种类,字体高度不小于80毫米。

 

2012 年2月29日前,对《公告》内全部车辆产品完成清理审查,重点审查大中型客货车车辆产品,特别是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校车、重型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低平板车、商品车运输车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0]453 号)及本通知关于大中型客货车技术条件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暂停其《公告》六个月,并公告社会,暂停期内企业不得生产、销售暂停《公告》的产品,对暂停《公告》的产品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暂停期满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撤销《公告》。《公告》产品被撤销后,不得以同一车辆型号再次申报《公告》,不得继续生产、销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自2012年2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为期5个月的商品车运输车集中整治。

 

解读:

 

2011年底出台的最后一个政策。主要目的在于提高车辆安全水平,严格管理生产一致性。

 

政策明确要求所有大于12吨货车必须安装辅助制动装置,这对于已经标配发动机辅助制动的重卡来说,属于后发政策,对行业没有什么影响。但是部分中重型卡车则会成本增加。

 

另外关于“公告与车型不符将暂停、撤销公告”的内容,以及随后展开的企业自查公告行为,将使车辆公告更加规范。总起来谁,该项政策对提高产品安全性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对市场销售的影响较小。

 

通知原文地址: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3926/n13917042/14415270.html

 

关于实施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2012.01.06-工信部、交通部

 

工信部:照国家标准GB/T27840-2011《商用车燃料消耗量测量方法》测量油耗,应符合行业标准QC/T924-2011《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一阶段)》要求。7月1日起,不符合不允许申报公告。不达标,撤销公告。

 

交通部:按照JT719-2008《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简称“道路综合法”),进行燃料消耗量检验、申报。不符合该限值要求的产品,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运营证)。

 

解读:

 

文件确定了两个部委共同对卡车油耗进行管理,但限值油耗和测量方法均不相同。

 

由于交通部油耗限制已经于2011年3月份出台,该项政策对行业冲击较小。且第一阶段限值较为宽松。

 

政策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通知原文地址: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5023/n11310717/14442598.html

 

第1批公路甩挂运输推荐车型发布-2012.01.20-交通部

 

解放、东风、重汽、福田各有两个车型,红岩、北奔各有一款车型入围。

 

甩挂运输对车辆的标准化要求很高。随着第一批公路甩挂运输推荐车型的发布,甩挂运输车辆向现代化和标准化的发展方向买进了一大步。

 

同时,第一批推荐车型的发布,也对企业生产甩挂运输车型提供了指导方向。

 

公告原文地址:http://www.moc.gov.cn/zhuzhan/zhengwugonggao/jiaotongbu/daoluyunshu/201201/t20120120_1187391.html

 

《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04.06-财政部、交通部

 

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别和实际情况,适用定额补助或比例补助。(一)项目总投资额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采用定额补助。其中甩挂作业站场按照500万/个的标准进行补助;管理信息系统按照50万/套的标准进行补助;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按照4万/台和1.5万/台的标准进行补助。每个项目补助总额原则上不高于1000万元。(二)项目总投资额小于1亿元的,采用比例补助。甩挂作业站场建设或改造、牵引车购置更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或改造按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挂车购置更新按照投资总额的2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总额原则上不高于1000万元。

 

解读:

 

甩挂运输是公路运输业的一个必然发展趋势。采用甩挂运输方式可以大幅提高运输效率,降低物流费用。但是甩挂运输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从目前中国物流行业小、散、乱的格局来看,能够承担起甩挂运输的物流公司在整个行业中的占比不足5%。

 

在物流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必将首先刺激挂车的大量需求,然后是大量运力闲置,行业恶性竞争而导致快速整合。可以预见的是,这种进程是非常缓慢的。因此,短期内,该政策对行业发展没有什么大的影响。

 

长期来看,甩挂运输与现行运输模式有以下不同:

 

物流成本将大幅下降;

 

牵引车使用效率大大提升,理论上可以提升到200%以上;

 

牵引车年行驶里程从目前的平均10万公里提高到20万公里以上;

 

物流行业集中度大幅提高,重卡用户从目前的散户为主提升到企业用户为主;
用户的购买力大幅提升,可以购买更高价格的产品,同时对产品的质量要求更高;
对于重卡行业从业者来说,如果不能及时调整自己的产品战略,大幅提升产品品质,将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位置。

 

办法原文地址:http://www.gov.cn/zwgk/2012-05/21/content_2141661.htm
 

 

《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2012.06.01-财政部、商务部

 

2012年发布标准各车型补贴车型要求及对应金额如下表:

 

 

 

 

解读:

 

此项政策只是2002年以来的一项常规政策,对于汽车销售增量影响并不大。2009年底,历史上补贴力度最大的以旧换新政策出台,不仅补贴金额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同时将微客、微卡以及轿车等纳入其中。据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共办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车辆45.9万辆,发放补贴资金64.1亿元,拉动新车消费496亿元,其中半数补贴为轿车。

 

然而自2011年开始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取消,政策重心重回2009年之前的模式,以报废汽车补贴为主,且将乘用车排除,回归到仅仅补贴符合要求的客车、公交、卡车等领域。

 

对于一辆重卡来说,卖废钢的价值都超过补贴1.8万元。因此对卡车、客户来说,这项政策可有可无,对行业更没有大的影响。

 

通知原文地址http://jj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gui/201204/t20120417_643613.html

 

3、地方政策法规

 

《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强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2012.03.16-山东

 

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供销合作社要集中有效资源,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冷链物流系统建设,重点投资改造或新建一批以冷藏、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冷链设施,增加农产品冷库容量,增强物流、配送能力。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强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发展改革、经济与信息化、科技、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商务、税务、金融等部门和单位,要在市场规划、科技和信息化建设、财政投入、建设用地、交通物流、粮棉及鲜活农产品储备、税收优惠、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进一步增强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生产经营服务领域的综合服务功能。

 

解读:

 

冷链物流是农超对接中至关重要的中间环节。因此,在山东省政府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对冷链物流系统建设提供支持政策。

 

以冷链物流运输车为代表的专用车是目前公路运输货车的发展方向。一车多能是目前发展阶段的需要,其必将被专用功能专用车所替代。

 

货车整车专用车和牵引挂车专用车是运输型重卡的发展方向之一。

 

政策原文地址:http://www2.shandong.gov.cn/art/2012/3/23/art_3883_2845.html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2012.04.17-西安

 

一、本通告所称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V阶段)》(GB17691-2005)和《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4762-2008)中的第四阶段排放控制要求(简称“国Ⅳ”排放标准)。

 

二、自2012年6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登记的轻型汽油车、两用燃料车及单一气体燃料车应符合GB18352.3-2005中的第四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自2013年7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登记的轻型柴油车应符合GB18352.3-2005中的第四阶段排放控制要求,重型柴油车应符合GB17691-2005中的第四阶段排放控制要求。重型汽油车应符合GB14762-2008中的第四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三、凡不符合“国Ⅳ”排放标准的新车和外地转入车辆,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不予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登记。

 

解读:

 

西安作为全国第一个明确要求重卡国Ⅳ排放实施日期的城市。实际执行情况来看,6月1日之后,重卡国Ⅲ车辆可以正常销售、注册,对卡车销售没有产生大的影响。

 

在目前油品不能达标的情况下。环保部门虽然极力推动排放法规的升级,但是实际执行过程中的阻力仍然很大。

 

法规趋严,对排放升级难度较低的天然气重卡,特别是天然气市政、环卫车辆是一个利好。

 

政策原文地址:http://www.xaepb.gov.cn/hopeCMS/site/xaepb/content.gsp?aid=6922&pid=69

 

《关于进一步严格渣土运输管理工作意见(送审稿)》-2012.05.10-南京

 

对于渣土运输车发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造成社会影响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承运企业、车辆驾驶人都将被清退出南京市场。该企业及其法人将被列入“黑名单”,不予核准任何渣土运输、处置申请,禁止其在本市范围内从事任何渣土运输处置活动。肇事驾驶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禁止其在本市从事渣土运输驾驶活动。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取消肇事车辆所在企业所有渣土车辆的苏AX专段号牌。

 

城管部门将对全市现有渣土运输企业进行重新审查、登记,审定核发运输准入证件,对有劣迹的清退出市场,并依据渣土运输企业的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形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和管理。今后,城管、交管、环保、住建等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范围,汇总渣土运输管理中相关企业的不良记录,形成诚信考核档案,定期公布考核结果,违反信用考核相关管理规定的企业将予以扣分,直至清退出南京市场。

 

解读:

 

2011年,西安由于渣土车事故频发也曾出台过相关政策规范渣土车的运行。南京的政策则更加严厉,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同时,对所在企业也进行最严厉的处罚:清退出南京市场。

 

这些政策的出台,一方面渣土车确实造成了一定的安全事故。另一方面,渣土车由于行业自身管理问题,也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深层次来看,重卡安全性在经济发展一定程度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如果车辆安全性不符合国家要求,有可能一票否决,强制退出市场。

 

相关报道地址:http://jiangsu.sina.com.cn/news/shms/2012-05-11/24817.html

 

新疆计重收费超载100%收12倍-2012.05.28

 

5月28 日零时起,新疆将以称重设备现场计量的车货总重、行驶里程为依据,按计重收费基本费率标准以元/吨公里方式计算收费。实施计重收费后,超载车辆运输成本将增大,超载30%—100%(含100%)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收,超载100%以上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2倍计收。

         

 

 

 

解读:

 

超载是在当前中国特定经济环境下的必然现象,其实对于物流行业从业者本身并不是超载的主要受益者。

 

当然,从全国来看,山西超载治理的效果还是很好的。

 

只有在对物流运输业规范管理,保证不超载的运输可以获得较好的利润收入的前提下,超载治理才能够有效的得到治理。

 

超载治理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物流行业将逐步从超载获利向标载获利的方式转变。

 

相关报道地址:http://www.xj.xinhuanet.com/2012-05/22/content_25272348.htm

 

三、综合分析

 

1、宏观经济情况

 

CPI、PPI自2011年8月份以来,呈现出增幅联系回落的态势。到2012年5月增幅回落到3%。由于4万亿投资带来的通胀压力已经减轻很多。与此同时,经济增长(GDP增幅)乏力,特别是十八大的召开,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的经济环境。
 

               

 

 

            

GDP增幅下降,2012年1季度同比增长8.1%的增幅为2010年以来的最低季度增幅,同时在国家一系列防通胀政策的压制下,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国家领导人在不同场合重新提出“稳增长”的经济调控方向。

        

 

 

              

2、法规分析及走势判断

 

法规发布时间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2、3、4三个月份是政策发布不活跃期。这主要是因为一些对行业短期销售不利的政策法规在2011年已经集中发布,这段时间又是国家政策微调转向的关键时期,因此政策出台较少。

 

四、后续市场走势判断

 

2001年之后,重卡市场走势图。

 

2001-2004年,中国重卡保持持续较高增长速度,在2005年法规作用下短暂调整后又迅速高速增长,直到2011年市场回落。

 

2011年市场回落的根本原因在于2010年在4万亿刺激下中国重卡爆发式增长到百万规模之后的调整。既有投资下滑的原因,也有政策调整的影响。

 

2012年市场下滑是2011下半年市场下滑的延续。自5月份以来,政府各个层面陆续对金融、房地产(地方政府)、大型铁路工程等的政策有所松动,同时引导民营资本进入物流、公路、铁路建设等领域,以期稳定经济增长速度,发挥政策预调、微调的作用。

 

但是,“十八大”之前,稳定是第一位的,这就为行业发展增添了许多不确定因素:

 

各地严格控制煤矿生产安全,特别是小煤窑的生产安全;

 

大型工程受生产安全紧箍咒的影响,也不可能大规模的复工;

 

房地产领域,政府为保持来之不易的调控成果,也不可能快速放松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

 

物流行业虽然提上日程,政府也引导民营资本进入,但是离开经济快速发展的物流行业不会立即有质的飞跃;

 

因此,虽然6月份以后各项对重卡行业不利影响的政策因素将逐渐消除,但是,影响重卡行业快速复苏的投资领域仍难以快速起效。

 

预计6、7月份将是行业的最低点,三季度重卡销量将比2季度小幅回升;四季度,特别是“十八大”之后,重卡销量将快速提升。

 

全年月度走势如下图所示:

     

 

 

 

预计全年重卡销量在76万左右,全年降幅在14%左右。

 

2013年市场走势要看“十八大”之后政府对经济发展方式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走势来做出进一步的判断。

5月份之后,国家集中出台了3项政策,虽然政策的效果有待进一步观察但都是对行业产生正激励的政策。

 

这不但印证了国家政策的发布与国家调整方向密切相关,同时也表示自6月份以后国家对重卡行业的政策走向将“由抑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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