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德国《明镜周刊》8月1日报道:即日起,德国重型卡车养路费的上缴不再仅仅局限于高速公路,也包括了总里程数达1135千米的四车道的联邦公路。
该项新规适用于标准载重量为12吨以上的重型卡车。养路费额度取决于车辆排放的有害物质等级和车轴数量,平均为17欧分/千米。
借助该法规,联邦政府的财政收入有望实现每年数千万的增长。仅靠现在近12800千米的高速公路,就能带来每年超过45亿欧元的养路费收入。
然而,在环保协会看来,养路费的收取范围还应继续扩大。德国自然保护联盟(Nabu)批评称,此项规定涉及到的路段仅占德国联邦公路的3%。该联盟的联邦董事长雷夫-米勒指出:重型卡车排放大量二氧化碳和有害物质,制造噪声,给道路造成巨大压力,因此它必须为环境污染和人们的健康买单。“该规定必须尽快扩展,使重型卡车养路费适用于整个道路网”,米勒要求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