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8日公安部发布的“驾照新规”中,关于校车驾驶员的相关管理规定从发布当天起就开始施行了。校车驾驶员的门槛有多高,违反了规定又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昨天,记者采访市车管所有关负责人时获悉,目前,我市已有400多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市车管所正按照新规要求,对这些驾驶员的校车驾驶资格重新审验。审验合格的,车管所将在其驾照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的车型。
校车驾驶员准入门槛“苛刻”
“近年来,校车接连发生多起恶性交通事故,但因缺乏相应的管理规范,各地都是在摸索中进行管理的。”该负责人说,这次公安部“驾照新规”,对于校车驾驶资格的要求可以说很苛刻,要想开校车须同时符合6个条件。
这6个条件是: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没有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没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没有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市车管所有关负责人说,条件全部符合的驾驶员,才能开校车。
400多名驾驶员有驾驶校车资格
今年暑假期间,我市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性能和相关驾驶人员的驾驶资格,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审验。根据检查的情况,我市目前共有各类接送学生的车辆300多辆。其中,100辆是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且都是上学期六合区新购置的。其余200多辆接送学生的车辆,是临时租用的。
市车管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400多名驾驶员获得了校车的驾驶资格。
“但根据公安部新规,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经审查合格后,车管部门要在其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的字样。”该负责人说,目前,我市正着手对这类驾驶员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车管部门会对他们原先的驾照进行重新打印,并把校车驾驶资格连同准驾的车型,一并打印在驾照上。“如果不符合要求,将注销相关人员的校车驾驶资格。”
校车驾驶员违法处罚更严厉
除了获得校车准驾资格难,对校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处罚也要比驾驶其他车辆更严厉。
据了解,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包括:超员20%以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上超速5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一次记6分的违法行为包括:超员20%以下;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下;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
一次记2分的违法行为包括:不按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确定的线路行驶;校车上下学生,不按规定在校车驼镜阃;校车未运载学生上路行驶,未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