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校车安全管理局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市教育局召开。会议通报了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建立桂林市校车安全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等相关事宜进行了协调与商议。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18个部门与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大全市中小学校车督察与整治力度,全力确保校车的安全性;要扎实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校、学生与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要广泛发动群众监督校车安全;要积极探索校车运营管理模式,让校车运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全力保障孩子能安全上学。
据了解,今年4月,国务院公布《校车安全条例》,要求各地区建立校车安全机制,掌握地方校车运行情况,切实维护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我市根据《条例》与自治区下发的指导意见,积极采取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措施,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据会议通报,目前我市12县5城区共有校车411辆,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校车36辆、幼儿园校车375辆;学校自备校车261辆、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150辆。
自2011年12月市教育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建立了校车违法违规举报制度并开通了举报热线以来,市教育局共接到市民电话举报12起(件),举报内容涉及黑校车非法营运、超载等违规现象,事后经查实的有10起(件),违规当事人均受到了相应处理。
此外,我市还切实加大校车督察整治力度。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以来,在市、县(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统一部署下,我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共对12县5城区各学校、幼儿园开展校车安全督察59次,检查校车770余架次,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近800人次,全力确保了我市校车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