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车网 转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出台之前,我国的机动车报废基本依赖于1997 年经贸委修订颁布的《汽车报废标准》。后根据国内机动车报废的实际情况,于1998年、2000年对报废标准进行了修改,和针对农用车及摩托车的相关标准构成了我国机动车报废的政策体系。《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是我国第一次拥有系统化、完整化的机动车报废标准,一经公布即引起了汽车行业的广泛讨论。本期将从多个层面对该规定进行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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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4日,商务部公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中取消了到期机动车延期运行的规定,这也意味着自2013年5月1日起,到期机动车将一律进行报废处理。强制报废标准实施将从整体上缩短车辆使用周期,加快车辆更新速度,对于近来表现欠佳的卡车市场来说或将带来一线曙光。
● 缩短卡车使用周期
卡车作为货运用户重要的生产工具,经常会在不同用户之间流转,在不同的使用年限从事不同性质的业务。这就导致卡车整个使用周期被不断拉长,甚至有些超过报废期限的车辆仍在超期运行。《规定》出台之后,达到报废期的机动车一律进行报废处理,在政策层面上堵住了卡车超期运行的后路。
“用户更新车辆一般要根据车辆质量也就是当前的车辆生产制造水平以及各个地区的车辆使用习惯来决定。用户70%-80%的公路车更新周期在2-3年左右,行驶里程在27万-36万公里的时候就会换车。一般的车辆行驶里程达到30万公里时,包括发动机在内的各大总成的故障率就会明显提高。两三年就换车并使用新车的用户,都是为了保证较高的出勤率进而保证效益,避免因为车辆故障而影响出勤。除了车辆维修费用高外,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出现故障,不仅会耽误运输任务,而且高速公路上高昂的拖车费用以及维修费用也让用户难以招架。出于这样的考虑,很大一部分公路用户的车辆更新周期都在2-3年之间。”东风商用车商丘4S店副总经理薛锋告诉记者。
从新车销售到车辆最终报废退出市场,中间会经历多次买卖,同一辆车的不同用户构成了车辆的使用链。
“被第一批用户更新下来的使用过两三年的车一部分卖到外地,大部分卖到当地。有一部分从业时间比较长、运营和使用车辆经验比较丰富的用户就专门购买并使用这部分使用过两三年的二手车。这部分用户具有一定的车辆维修能力,对车辆可能出现的故障有一定的预见性,并且能够很好地把握车况。车辆使用的前两三年是车辆贬值最大的时候,这部分车辆的购置成本相对新车来说很低,所以这部分用户会购买两三年的二手车反而不会购买新车,他们也构成了卡车使用链上的第二个环节。这部分用户的车辆使用几年之后,车辆的使用年限已经达到五六年。这时,还有部分用户会购入这些使用年限在五六年以上的车辆,他们构成了使用链上的第3个环节。新车卖出后一般都会经历几次转卖,在车辆没法使用以致报废之前形成了卡车的整个使用链。”薛锋介绍道。
《规定》的出台取消了到期机动车延期运行的规定,到期的机动车必须退出市场,缩短了卡车的整个使用链。
● 规范卡车报废市场
临近报废期甚至超过报废期的车辆大部分流入二手车市场,只有很小比例的车辆走正规的机动车报废拆解处理流程。
“市场上卡车的使用年限跨度很大,寿命超过十几年的车辆有的仍然还在使用。这种情况在郊区表现明显,很多临近报废期甚至超过报废期,或者虽然在报废期限之内,但是被过度使用的车辆会流入郊区并被继续使用。这样做的风险非常高,因为车辆各个部件的使用和损耗都已经达到了临界点,包括刹车等各个系统的故障率都比较高。这些临近或者超过报废期的车辆在人口密集地区运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而且保险公司也不再承担超过报废期限车辆的风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对濒临或者超过报废期限的卡车进行管理是迫在眉睫的事情。”薛锋这样说道。
“由于道路运输管理越来越严格,对车辆车况的要求也更高,所以公路运输车辆的更新和报废都比较正规。而工程车的情况就要严重得多。主要是因为工程车的作业地点在各个工地,管理起来会有一些困难。另一方面,很多濒临报废的卡车流入到监管力度相对较弱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由于车辆报废时车主能拿到的补偿很少,而且现在买卖收购二手车的公司和个人都很多,所以很大比例的濒临报废期的车辆都流入到二手车市场继续买卖。”河北同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温善告诉记者。[!--empirenews.page--]
同时,他还说道:“二手车主要都流向了监管不严的地区,至于车型,主要集中在微型、轻型载货车和工程车辆。而临近甚至超过报废期限的车辆还在市场上流通,对货运安全甚至正常市场秩序的形成都是一种不利因素。《规定》还没有实施,具体影响还不太好说。但是要是能够真正实施下去,对规范报废车市场管理甚至整个汽车行业的良性发展会产生有利影响。”
● 长远利好卡车销售
《规定》出台之后,将在一定程度上缩短卡车整体的使用周期,并且能够规范报废车管理,杜绝超过报废期限的卡车仍然在市场买卖,从长远来看,这些都会对卡车销售产生有利影响。
“虽然大部分用户的车辆更新周期都远远小于报废期限,但是报废新规对新车销售还是会有较大的影响。因为从新车销售到后期的二手车买卖形成了一个车辆使用链,报废新规要求,到期机动车一律进行报废处理,这就使得原先处在车辆使用链下游的用户买不到使用年限较长的车辆,进而从整体上缩短了车辆的使用和更新周期,对新车销售也会相应起到促进作用。”薛锋表示。
重庆上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经理甘元亮认为,《规定》对专用车市场销售的利好将会更明显一些。他说道:“《规定》推出以后,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快机动车报废速度,因而也会对新车销售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特别是专用车市场的表现可能会更加明显,例如环卫车辆线路比较稳定、路况也相对比较好,车辆更新的频率可能会相对较低。现在报废新规要求,机动车达到报废期限一律进行报废处理,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快专用车市场的更新,对专用车市场销售是一种利好。”
《规定》能否发挥对卡车销售的利好作用,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于实施和监管的力度。“《规定》最直接的受益者是正规的车辆报废拆解企业,对这些企业来说,到期机动车强制报废使其有了业务量增加的可能,但是具体能起到多大作用,要看具体的执行情况。对整个市场的销售来说也是如此,车辆到达报废期限必须报废,缩短了车辆在市场上的流通周期,对销售也会起到促进作用。”张温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