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开始以来,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贵州13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所经营线路的特点和长途客运车辆所途经高速公路的现状,开展了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
北京:14条省际客运线路实现夜间不停车
截至目前,北京市14条超过800公里的客运线路、34辆运营客车实现了夜间不停车,一路到达终点站。试点线路客车运营正常,乘客、司机普遍叫好,安全运营得到基本保障,省际客运接驳取得了初步成效。
“省际客运接驳运输,对北京来说,并不陌生。2008年,我们就已开始尝试接驳运输,并在多条线路进行了试点。今年,我们将以接驳运输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我市部分超长客运线路5年来已实行节点运输的管理措施,规范超长客运班线的夜间安全运行管理”,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省际客运处处长郭桂英告诉记者。
试点之初,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便研究制定了接驳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选定了新国线、银建、长途3个省际客运企业中的部分超长夜间运营线路及车辆,作为接驳运输试点对象。目前,先行开通试点的14条线路分别在河南郑州,天津,河北河间、山东德州、济南,天津泗村店,江苏太湖等地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了7个接驳点。试点车辆夜间途经接驳点时,原车驾驶员下车就地休息,备勤接驳驾驶员上车继续行驶,凭《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标识和《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行车单》接受路查、获准通行。
下一步,北京将按计划完善其他试点线路的接驳点位,逐步扩展试点线路及车辆。
福建:6条闽粤客运班线试点接驳运输
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消息,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自2013年2月4日开始,福建省部分发往广东省客运班线试行夜间驾驶员中途下车轮换,实现驾驶员落地休息的“接驳运输”方式。
根据所经营线路的特点和长途客运车辆所途经高速公路的现状,福建省组织编制了《接驳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参加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线路、车辆及驾驶员休息安排等具体内容,并对接驳点设置及接驳点工作流程、监管措施,试点工作保障措施等进行了严格规定。目前由长乐分公司和绝对控股的华闽旅游汽车运输公司、闽深发快速客运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所经营的的长乐金峰至广州芳村客运站、福州至深圳、福州至香港、石狮至香港等6条闽粤客运班线,共计17辆长途客运车辆作为此次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的试点。
试点单位在闽粤线福建、广东两省交界处的溪南服务区AB道双向各租用了一间休息室,设立了驾驶员夜间“接驳点”。该接驳点距离福州约470公里,大致在闽粤线的中点位置,便于闽粤客运班线始发时刻的安排。同时,试点单位加强了GPS监控管理,监控人员在夜间23至次日凌晨2点时段,利用GPS监控,加强对夜间行驶车辆的运行及驾驶员的更换情况进行把关。各试点单位报班员严格执行安全报班制度,确保发班各车配足2名驾驶员驾车运行,严禁仅让1名驾驶员或没有资质的驾驶员驾车运行。制定管理规定及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接驳点派驻专人监督管理,严防驾驶员在“接驳点”待车期间出现饮酒及赌博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