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地方公路收费“不明不白”
公路“三乱”,是推高物流运输成本和超载的祸首。为何治理这么久依旧未见多少起色?究其根本,在于在治理“三乱”问题上往往权力自利,监督虚置,公路乱收费的利益地方上也能共享,导致少有人跟自己的利益过不去。既得利益的固化阻挡了治理之手,这也正是针对公路“三乱”的治理多年难见成效的原因所在。
对此,政府不仅需要持续不断用药,还要下一剂猛药,从源头拔除病根才能药到病除。
暴利下的产物
“乱罚款,乱设卡,乱收费”是存在已久的公路“三乱”顽疾,对此民众已经积怨已久。在乱罚款方面。一些地方违规治理货车超载;一些路政人员违规收取“黑钱”,而不是依法治超;一些地方的交通部门为养队伍则纵容上路罚款——公路“三乱”之一的罚款之乱,由此可见一斑。
“三乱”问题严重,也抬高了整体的物流成本。一个相对保守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货物运输总量75%是由公路承担的,过路过桥费占到了运输成本的20%到30%,其中就包括了大量的乱收费部分。无疑,这是压在众多物流企业肩上的一个重担。
“三乱”的根源在于公路收费的暴利诱惑,以及监督的缺失。比如,有些地方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执法人员收费罚款不开票据、违规收取停车费和拖车费、只罚款不消除违法状态、随意拦车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正是暴利诱惑下的产物。
根据一项面向全国14个省份上千名司机的调查推算,2011年中国公路罚款高达2700亿元,比中国最大的银行工商银行一年盈利还要多,如此高的罚款数字令人咋舌,这巨额的罚款数据也暴露出公路收费背后的利益沉疴。
治理20年无果
自1994年起,政府就开始针对“三乱”问题提出治理。如今,近20年过去了,公路“三乱”依旧乱象丛生,没有起色,这2700亿公路罚款,实际上也拷问着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的诚意与效率。
政府治理公路“三乱”一直在做,文件出台了一个又一个,禁令下了一道又一道,然而,在现实执法生态中,有的地方“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不顾中央与多部委禁令,给执法人员暗下罚款指标,政府与执法人员权力分肥,把公路当成“提款机”。
权力自利,监督虚置。在执法经济广为公众诟病的话语背景下,有的地方和部门已经取消了违法纠正量与罚款指标,人性化执法正在逐步成为新的执法方向。公安部曾强调,公安机关在执法时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决杜绝下达罚款指标。但是,有的地方仍然暗下罚款指标,执法经济思维十分顽固。
为了完成罚款任务,有的地方热衷隐蔽执法,甚至雇佣职业拍客抓罚款;有的交警在高速公路设置路障拦车罚款;有的路政人员养鱼执法、钓鱼执法,违法出售“超载月票”,对超载车辆只罚款不卸载,有的执法者罚款不开票可以打折,然后中饱私囊。这不仅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还增加了司机经济负担,推高了物流成本,抬高了物价,严重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形象。
要从源头肃清
对此,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从2011年6月份开始,对收费公路进行了为期一年的专项清理。据悉,其对国内收费公路的总体情况已基本摸清,而各地也根据要求进行了调查摸底情况和自查自纠。
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五部门联合印发《2013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点》(简称《工作要点》),对治理公路“三乱”提出具体要求:坚决撤除违法违规设置的公路检查、计量、验票、治超、收费等站点;依法设置的各类公路站点,严禁超越职责范围执法;不具备工作条件的站点,严禁开展执法和收费工作……
此外,在规范执法部门执法行为的同时,五部委也加大了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加大对涉路涉车执法行为的监管力度,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细化执法处罚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大型物件运输审批进度。落实对货运车辆增设限载装置等措施,引导物流企业合法装载。建立完善执法资格的长效考评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制。
对公路“三乱”属地监管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以及不作为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在加大,将违规执法人员坚决清理出执法队伍,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从源头肃清,问责到人,切实能根治公路“三乱”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