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回四个月 频频闹罢工
新买的客车,4个月后就经常自动熄火,熄火后就很难启动;10个月后,车子往哪儿一停,一会儿工夫,废气管下面就会积起一滩废机油;12个月后,车子开始冒黑烟并且极难启动,这些倒霉事全让定远县两位购车户遇上了。
两车主:新车维修费一年达15000元
2008年12月31日,陈先生、杨先生同时购买了两台合肥安凯轻型客车厂生产的“华夏”牌23座客车,该车配备的是一汽道依茨(大连)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CA4DC2-12E3、欧III排放标准的发动机。
据他俩反映:4个月后,陈先生的车开始出现自动熄火打不着现象,一汽道依茨(大连)有限公司合肥服务站诊断是油嘴毛病,2009年5月10日更换了4个油嘴。2009年5月底,杨先生的车也出现同样的毛病,在服务站也更换了4个油嘴,每个油嘴1100元。
10个月后,两车同时出现废气管漏油现象,服务站诊断为“四配套”即缸套、活塞、活塞环、活塞销都坏了。2009年12月,两车都在服务站换了“四配套”,每台车共花费3000多元,陈先生表示,钱花了也就花了,可是令他生气的是,换了四配套后,车子仍然漏油。
2009年12月底,两台车又出现冒黑烟、难启动等现象,该服务站诊断属油嘴问题,2010年1月,每台车更换了四个油嘴。陈先生估算了一下,一年之内,每台车的维修费用达15000元。
陈先生说:“就客车出现的问题,我们多次与发动机厂、客车厂联系,但是一直没有处理结果,新车一年内出现如此多的毛病,我们很难接受。并且每次问厂家,厂家都说不属于三包范围,不在保修期内。”
发动机厂家:用户保养使用不当
针对该发动机出现的问题,记者联系了一汽道依茨(大连)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说,安装在安凯轻型客车上的这款发动机的整机保修期为24个月、10万公里。但是发动机里面的零配件另外有保修期,比如油嘴属于特殊件,其首保期是2000公里,超过2000公里出现故障,用户就要自费修理。“四配套”的保修期是12个月、5万公里。
该发动机在安徽的一级代理商张经理表示,2009年5月,当这两台车来修理时,已经不在保修期之内。该发动机出现的问题是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的,这款欧III发动机对柴油品质和日常的维护要求都很高,由于用户使用劣质柴油,加上日常维护不当,所以发动机才出现了问题。
张经理同时表示,废气管滴油,是正常现象。
对于张经理的解释,陈先生、杨先生表示,他们车队里的车发动机,基本都是欧III排放的,大家用的也都是同样的油,他们平常比别人更注意保养,为什么就“安凯”的车经常坏呢?既然,废气管滴油正常,那为什么服务站的维修人员却让他们换四配套呢?他们认为,这款发动机存在质量问题。
发动机频繁出现问题,发动机厂家认为是使用不当,消费者认为是发动机质量差,那么,对于该客车存在的问题,该客车的生产厂家合肥安凯轻型客车厂有什么看法呢?
安凯客车厂:应由发动机厂家负责
就此问题,记者联系了安凯客车厂的王总,他告诉记者,陈先生、杨先生购买的这款轻型客车,使用的发动机是一汽道依茨(大连)有限公司生产的,出现质量问题,应该由该公司负责,消费者可以去找这个公司,他也一直在帮这两位消费者跟该公司交涉。
对此问题,陈先生和杨先生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车是从安凯客车厂买回来的,车钱也是付给客车厂的,现在车子出现问题,理应由客车厂负责,至于客车厂认为一汽道依茨有限公司的发动机有问题,客车厂应该在先承担维修、调换等责任之后,再去追究一汽道依茨有限公司的责任,而不是让他们去找发动机厂。
究竟谁应该为陈先生和杨先生的车子质量负责呢?本报法律顾问、安徽永承律师事务所许福昌律师表示,消费者如果认为车子质量有问题,可以直接找销售商,这一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很清楚。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陈先生表示,现在他们最大的心愿就是相关单位能把自己的车子修理好,毕竟,车子总是出现问题,最终倒霉的还是车主,一来修车要花钱,二来也耽误自己的营运生意。